概是没这方面的天赋吧。
吃完饭,宋红果去换了身衣服,这些天在家里忙着干活,整日穿着件旧棉袄,弄脏弄破了也不心疼,上班还是得注意形象的,原主有两件毛衣,她选了杏白色的,下身是黑色灯芯绒的直筒裤子,天暖和了,就没再穿军大衣,而是套了件深灰色的呢子外套, 外套的款式有些土,她事先已经稍微改动了几处,像短款的风衣,也不会出格,因为跟这年头很流行的列宁装有那么点相似,都是大翻领,双排扣,就是腰上收了收。
最后把红色的围巾打了个漂亮的结,小挎包一背,拎上装饭盒水杯的袋子,宋红果意气风发的出门了。
从红柿大队到医院得走四十来分钟,还是得腿脚麻利的,宋红果脚上穿的是一双某牌子经典的白色带红条纹的运动鞋,走起来不累,但琢磨着以后得天天这么奔波往返,还是要尽快弄一辆自行车的好,空间里有,就是得找借口往外拿。
一路上遇上的人倒是不多,每个队都是八点左右才会出工,她看到的都是急匆匆往公社赶的,大约也是像她这样卡点上班的。
她没碰上王二妮,还有点遗憾。
系统紧张的问,“你想见她干什么?”
宋红果道,“想看看她那张脸又进化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