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俩一起,把堆成小山的食材,分几次搬回了楼上。
待到重体力活干完,秦风把文房四宝往桌上一搁,秦建国见了,不解地问道:“买毛笔干嘛?”
秦风回答:“写招牌。”
秦建国闻言。反正和昨天的施克朗如出一辙,甚至脸上那种“我不相信”的成色,还要更明显几分。秦风毕竟是他亲自养大的,秦风会不会写毛笔字,秦建国觉得自己最有发言权。在秦建国的印象中,他只给秦风买过一次毛笔,那还是秦风上小学时的事情,所以在愣神了片刻后,秦建国不由呵呵一笑,说道:“招牌字哪有这么容易写?”
秦风微笑着。很平静道:“试试看嘛。”
正在厨房里做早午饭的王艳梅听到爷俩的对话,这时也好奇地走了出来,想看看秦风的毛笔字能写到什么程度。王艳梅和秦建国不一样,她一直就觉得秦风的字写得很漂亮。所以还颇有些期待。
在家人面前,秦风并不需要刻意地表现什么。
先把新买回来的毛笔笔头用热水洗得松散开来,然后找出家中不多的几张废报纸,往桌上一摊,也不用什么砚台,秦风直接就提笔放进小墨水瓶里蘸墨。前戏完毕,秦风很随意地在废报纸上,写下了“后巷油炸烤串”6个字,不过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