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没有男女平等的说法,婚姻家庭法也不叫婚姻法,而是叫《妇女宪章》。顾名思义,这是一部维护女性利益的法律。而事实上,它确实是上世纪六十年代国际妇女运动高涨时代的产物。按照新加坡的这个《妇女宪章》,离婚后男方有义务支付女方赡养费,直到对方结婚为止。但是女人却不需要付男人赡养费,即使她比男人富。
这对男人显然很不公平。
在新加坡,如果一个男人一辈子不幸要离婚好几次,那么他要付赡养费给他的第一个前妻,第二个前妻,第三个前妻……
如果他的这些前妻都不结婚的话,他这辈子基本上是不会发财了。
新加坡式离婚,这个期限会比较长,很多人拖着拖着,实在是累了,最终决定不离婚了。李晓凡前世曾经的有一位新加坡同事在社区图书馆借到一本叫《离婚大全》的书,看到一半就打消了离婚的念头,我去,这离婚实在是太辛苦了!
新加坡这个奇葩的离婚制度造成男方离婚成本很高。
幸好艾琳与唐家明俩人没有生育小孩,双方对离婚后的财产分配也达成了一致意见,他们可以走简化程序办理离婚。不然的话,按照新加坡的法律规定,他们还得至少正式分居三年后才能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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