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好跟马骁摊牌。
实话说,她是想去的,要是放在没结婚前,她已经收拾好书包衣服了,就等着开学了。她是很喜欢读书的,不然不会读得那么好。只是结了婚,自然应该是以夫妻关系为生活重心了,如果得不到马骁的支持,她是不会去得安心的。
那天她做了两个菜,特地去买了一瓶啤酒,放冰箱里冰着,等马骁回来,大大的玻璃啤酒杯里斟上凉沁沁的啤酒,桌子中间是一碟子糟脚圈,一碟子糟毛豆,还有水煮花生。马骁看一眼桌子,再看一眼一脸讨好样儿像只哈巴狗的念萁,咳嗽一声,也不理她,径自去洗了脸和手,脱下白衬衫西装裤,换了半新不旧印着自家公司LOGO的广告衫和半长不短的花裤衩,坐下说:“酒来。”念萁马上把酒递到他手上,马骁一口气喝下半杯,大大地打了个酒嗝,手一伸,“肉来。”念萁用筷子挟起一块脚爪肉放在他手上,马骁拿着骨头啃了两口,说:“嗯,不错,肉煮得很烂,酒糟得很香。说,想要什么?”
念萁呸一声,不跟他玩了,坐下来,剥起花生毛豆吃。马骁把骨头啃完,转而涎着脸说:“干什么?有事就说,是你先一脸小狗样的,还拿肉来馋我,我当然要搭搭架子,摆摆谱,难得有这样的机会。”念萁拿起一节毛豆荚塞在他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