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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一口一个哥哥的喊,顾修同意她的要求是很正常。
毕竟,赎个丫鬟而已,完全就不是个事。
沧南达成目的,又把脸埋了回去。
顾修看着怀里面埋得只露出耳朵的沧南,有点想亲亲她。
沧南还在演,不会还以为他没有认出吧?
不要说沧南只露出一双眼睛,就算是只露出一双手,他都认得出。
他清楚她手骨长度,清楚她指节纹路掌心花纹。
凡是带一点点辨识度的身体组成部分,顾修都一下子可以判断出来。
顾修不是记性好,而且每次沧南睡着了,他都忍不住盯着她看,怎么看都不够。
因为,哪怕只是看看,他都觉得幸福得要死。
他喜欢她喜欢得太久了。
三年的喜欢,让人再提到那个人的名字,都会心头一跳。
五年的喜欢,让人永远抹不去那段记忆。
而十年了……到目前为止,差不多人生的一半时间都喜欢她了?
甚至,他凡是美好的记忆都和她脱不开关系。
这种感情,对于他来说,已经是习惯,是执念。
他抛不下,放不下。
太过了解,太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