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sen开心,跟出去时才发现金恒手上的血迹。想起顾客摔的杯子,忽然跑向柜台拿出一张创可贴,拉起金恒的手就帮他包扎。金恒皱眉,等他帮自己包扎完才甩开他,而后大步流星地走。
两个男生一起转街就够引人注目了,何况一个举止温柔留着小辫,一个一言不发面无表情。烟花之地,各种小吃各种媚眼,Losen充满好奇,吃了这个玩那个。
吃烤串时要喂金恒,金恒躲开面无表情;打□□时要他帮忙上膛,他一只手上膛面无表情。一个像孩子,一个面无表情……
看到店主养的金毛时,Losen激动地挽住金恒的胳膊叫起来:“好可爱!”满满爱心地跑去抱狗。金恒总算有了表情,鄙视和嫌弃,扭过头:“娘们。”见Losen拿出手机自拍,更无语,但Losen乐在其中。
彬彬有礼向店主告别,肩上背包越来越重,天色渐晚,Losen问:“你总这样随心而走,不怕失去吗?”金恒:“你怕是因为你有。我什么都没有,怕什么失去?”
Losen像命令又像请求:“你今晚住我家吧。爸爸出差了,我自己在家害怕。”金恒将背包拎在手里:“然后呢?”Losen笑:“明天我陪你找地方。今晚先住我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