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比较傲慢,但陈文也算是通过她的话,全面了解了唱片公司和艺人之间是如何合作的。
很多人以为艺人只要和唱片公司签约了,就可以赚钱了,就可以卖磁带和CD了,就可以开演唱会了,这个认识是不对的。陈文在提出这个观点时,就被司徒映雪讽刺了一句“浅薄”。
一般而言,一位艺人会和两家公司签约,一个是唱片合约,另一个是经纪合约。前者往往还会附带一个版权条约,后者会附带一个劳务合约。
这些合同和合约太复杂,司徒映雪说了一大堆术语,陈文一个也没记住。
关于这里面的复杂关系,简单来讲其实挺容易懂。
假如艺人有了新歌,别管是他自己原创的还是从别人手里买的歌,他想要录制歌曲、制作唱片,那就去找签约唱片公司,唱片公司会提供一条龙服务,唱片、磁带、CD的产供销全套都有。
假如这个艺人想开演唱会,或者参加演出,或者和其他艺人一起参加节目,或者拍电影和电视剧,就找签约的经纪公司。更多的实例是经纪公司张罗来这些活动,安排给艺人去参加。
不论是签约的唱片公司还是经纪公司,他们两者与艺人之间都存在一个收益的分配比例,谁拿大头谁占小头,这就是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