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把三本证件交给刘刑警,刘刑警看过之后,尊称陈文为陈老师。
刘刑警介绍了一下基本情况,邀请联防队员参与工作,主要是形成一种群防群打的列车气氛,可以从气势上压制住不安全因素。
刘刑警还介绍了犯人的情况,说这只是一名案情不重的从犯,这次去沪市是为了出庭做证人,如果顺利的话,犯人也不会被重判,还可以有立功表现,所以这名犯人会比较配合押送工作。
听着这个描述,陈文和姓夏的联防队员放下心来。
陈文听着“犯人”这个词有点别扭,这才想起“犯罪嫌疑人”这个称呼是21世纪的法律修订后,被使用在“法院正式宣判前”的犯案者身上。
在1992年,对于被警方抓起来的人,在法院正式宣判前,大家还是可以叫他们为“犯罪分子”和“犯人”。
现在这个叫法,并不科学,也不是很合理。这个称呼的演变,更能证明我国的法律是在不断进步的。
刘刑警还说:“陈老师和小夏你们放心,联防队员的牌子挂在你们铺位的行李架上,红袖标戴在你们胳膊上,这本身就能震慑你们面前的不法分子,他们看见你们,他们自己就会害怕,咱们的人越多,他们就越害怕!”
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