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重生之我的1992 > 正文 第274章 太喜欢四合院了
    那姐这么一说,陈文立刻猜到了,应该是欢哥拿到满意的新歌,按捺不住内心的愉快,大早邀请那姐去听他试唱《异乡人》。
    陈文连忙谦虚道:“那姐你太夸张了,哪有你说的那么好!”
    那姐说道:“你是没去听听欢哥唱的,那个好听啊,可羡慕死我了!”
    陈文诚实地说道:“欢哥唱《异乡人》,肯定比我自己唱得好,这点我是相信的。”
    那姐叹气道:“欢哥用一顿饭加一把吉他,换了两首好歌,他赚大了!虽然第二首你要两年后再写给他,但我们都相信那一定是非常好的歌。我羡慕死欢哥了!”
    陈文尴尬地咧嘴笑,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很显然,那姐也想找陈文约歌。
    陈文虽然在前世喜欢那姐的歌,完全可以随手默写一堆歌曲出来。但他最近被秦扬点拨开导过,知道自己在很多人心目中是大金主。
    大金主的含义,不一定是钱这一个方面,只要是对方有求于陈文,那么他都能够站在主动的位置。
    所以陈文不用着急去表态。
    那姐又说道:“你刚才说忽然有了灵感,这几天正在写歌。是给振姐写的吧?”
    陈文点头道:“那姐你知道的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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