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莱的母语是法语,英语也很好。只有陈文是只懂法语,英语二把刀,初中水平嘛。陈文中文满级,但另外三人不懂汉语。
四人用英语做交流,为了照顾陈文,霍莱经常用法语为他做点翻译。
大家都是音乐人,而且同为20来岁的年轻人,很快就聊到了一块去。
这哥俩为什么会吵架呢,为了曲子的事。
磕磕绊绊,连听带翻译,陈文总算闹明白来龙去脉,这哥俩为两首歌的歌名在吵吵。
彼得-博萨是个富N代,到底有多富,富了多少代,恐怕没人说得清,他自己也从来不说。
总之,这人很富。
富到什么程度呢?可以一辈子什么活都不干,天天过着奢靡的生活,而且是很顶级的那种消费水平。
但人家彼得-博萨不是纨绔子弟,他是个有追求的富家子弟,他特别喜欢音乐,十多岁的时候为了音乐他决定做点事情。
陈文也喜欢音乐,他会为了盗歌卖歌而学吉他。但彼得-博萨不这么想,他喜欢音乐,但他从来不练任何乐器,他就是喜欢听音乐。
彼得-博萨在音乐欣赏方面的造诣很深,不光听,他还自己作曲。不会演奏任何乐器,怎么办?人家有钱,这就好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