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重生之我的1992 > 正文 第1682 陈氏帝国的萌芽
    买苹果公司、三菱重工的股份,投资并且参与未来的亚马逊、FACEBOOK的经营,离岸公司都是不受限制的。
    再次,经理拿金融公司举例。
    还是同样的原理,陈文即便在华夏拥有一家他不可能拥有的金融公司——那些都是国企,他也不可能出国买金融产品,只能走其他机构的渠道。
    但,当他自己拥有开曼群岛离岸公司之后,他自己就可以做一些类似于巴林银行、桥水基金的工作了。
    只不过,在他的公司没有拿到银行牌照之前,不可以吸储和放贷;在没有拿到基金牌照前,不可以运作基金上市。
    此外,在控股方面,离岸公司也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
    简单说,就是可以不受人管。
    仅仅是注册地所在国可以管陈文的离岸公司。
    开曼群岛对离岸公司的管理,可以说是相当的“放任”。
    放任到什么程度?
    开曼当局只允许你把钱放在他们那里,不允许你把人放在开曼的国土上!
    离岸公司在开曼群岛,不允许购买居住的房产,只能买用来存放公司文件的办公室,而且房间里绝对不许住人。
    钱的情况,陈文呵呵了。
    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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