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汇入王亚美账户的资金共计233.5万元,而在李国耀跑路前,更是转过来580万元。
陆永康涉嫌集资诈骗,于6月7日被警方正式收押。
王亚美和她的姐妹们都觉得冤,这明摆着是被李国耀摆了一道。可是经侦局不这么认为,他们手上有充足的证据显示陆永康是知情的,是共犯。
陆永康说他并未参与实际经营管理。警方反问,为什么康而美会有他的办公室?为什么每个月都有3万元雷打不动的在工资日汇入了王亚美的账户。账目显示,康而美依靠两个门店的年营业收入只有14万元,凭什么他陆永康一年就能拿到36万薪酬?不知情?一个在商贸公司干了二十年的老经营管理者,就从未对康而美的真实运营状况产生过怀疑?
陆永康说他也是受骗者,他也入股了30万,警方反问,别人30万占多少股份,他又占了多少股份。10年10月李国耀再次赠股,他的占股数从23%增到了38%,成为康而美第二大股东。
陆永康再交代,他介绍投资者只是中间人行为,并未在其中牟取过任何利益。警方反问,10年12月汇入账户的73万元,以及11年4月的580万元作何解释?
更严重的把陆永康指向集资诈骗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