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执行行善权时,会导致米国现有法律与社会制度崩溃,而哈莉把英雄纳入法律体系,却像个裱糊匠,为残破的旧房子补漏洞,在保护法律与现有制度。
到最后,她感到荒谬,发出谁是正义,谁是英雄的感慨。
我借哈莉的嘴,说的行善权,不是预备给后面反驳的铺垫,它就是我的想法。
后面哈莉的感慨,也是我的真实想法。
这似乎有些矛盾?
我解释一下我写这章时的想法。
如果有一百种法律,就至少存在一百种犯罪。
正当防卫,见义勇为,只是针对一类犯罪活动的英雄之举,比如,有强健犯威逼黄花大闺女,我不如劫犯身高马大,可能借助工具阻止他的犯罪行为,比如刀,我砍伤了他,绝对是见义勇为,没有罪。
问题来了,一百种法律,代表至少一百种犯罪,不是每种犯罪,都需要你见义勇为。
比如,百特曼在码头查抄走私品、杜萍,比如,百特曼把一个投靠哈莉的贪腐官员揍进ICU,还将他的犯法证据交给检察院,比如,超人吃多了没事干,跑到朝韩边境,帮偷渡客主持“自由选择”的公道,比如......
毫无疑问,百特曼和超人,乃至其它英雄,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