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分量可不轻。
实体线下媒体更不用说,董熹做为官方认证的新青年代表,这些年暗中扶持的力量可不小。
做影视行业的,一定要有自己的发声渠道。
前段时间就有作死的八卦杂志,不知道从哪里搞到一张范母抱着孩子的照片,硬生生的扯到董熹和范小胖身上。
故事编的那是绘声绘色,甚至罗列出时间线,来证明事情来龙去脉的真实性。
当时正值《壹十三》上映之际,任何有关董熹的消息都能引起关注,相关杂志瞬间卖到脱销,不过还没等对方开香槟庆祝,熹子影视的律师函就送到其办公桌上。
原本对方老板还想着耍小聪明,能拖一天是一天,实在不行最后在发布一则不痛不痒的道歉声明。
现在媒体也琢磨过来,所谓的律师函就是警告,公众人物不愿意把事情闹大。
不过熹子影视可没按照套路出牌,没有给他们喘息的机会,法院的传票就紧随其后。
面对着董熹每年花费几百万养的法律顾问团,一间小杂志社根本无力抵抗。
现在二审判决书已经下达,被告赔偿董熹以及范小胖名誉损失费1000万、精神损失费1000万、误工费………
林林总总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