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原主紧巴巴地就跑去做服务生,偷师学艺。
毕业的时候,她哭的最惨,鼓起勇气跟厉煜告白。被果断拒绝。
原主依旧不死心,开始一天到晚问候厉煜,给他说那些自己所见所闻。
原主本来眼界就浅,跟厉煜说话时活像是一个什么都不会的小绿茶。
厉煜这种自恋狂,平时最喜欢看人不如自己。心情好,就显摆两句,原主舔的就更厉害了。
所有的契机在厉煜白月光传出跟国外某某企业名家订婚的当晚,原主自告奋勇跑去安慰,绿里绿气。厉煜说出来个大胆的想法,他说,结婚吧。
哎,事儿呢就是这么个事儿。
云觅抿了抿口红,这颜色真好看,衬得她肤白貌美。
原主长得很乖巧,底子也好。都二十四岁了,稍微一打扮还跟青涩的大学生似的。平时打扮也很朴素,俨然是一副众人皆沉迷,为我独清高的姿态。
嘿,云觅才不肯。
就算掉人设,她也得涂上最娇艳的口红,再穿上最漂亮的裙子。拎上那个一查价十万打底的高定包。
就算当舔狗,她也要当最贵的舔狗!
就是这么有志气!
云觅等着厉煜来接她去民政局复婚,至于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