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稍懂音乐的歌迷都觉得纳闷。
这段前奏非常舒服。
而且听起来确实有摇滚范。
但是,恕我书读得少,摇滚可以用古筝来做主音?
真是闻所未闻!
但是这段前奏有古筝的加入,确实让人听着耳朵很舒服!
耳目一新!
以前给人们的印象,华国传统乐器与西洋乐器是格格不入的,风格迥异,很难拼凑在一起。
但是海明威在不断打破他们的这种固有认知。
比如说今晚的演唱会上,那么传统的“琵琶行”里,其实也有电吉他来伴奏,听着还非常和谐。
而现在这首十分前卫摇滚的歌,也有古筝参与。
可见传统乐器与西洋乐器并不是真的完全对立,其实是可以调和的,只是以前的音乐人没有往这方面努力而已。
“我要从南走到北,我还要从白走到黑。”
“我要人们都看到我,但不知道我是谁。”
彭斯璋的嗓子,唱摇滚真的非常合适。
一开口就让歌迷们下意识地觉得:“这首歌真好听。”
至于歌词,许多人以为是描写鬼脸乐队自己的。
“我要人们都看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