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人,多半忍不下这口气的,往往会有两个反应:
要么甩头就走,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要么去跟程潜之或许则言理论。可这一理论上了——依她对有钱人的了解,熟了的鸭子都能飞走。
无论戚夏做何反应,都是她的机会。
否则,她留下来意义何在?
就算戚夏不上勾或是事后反应过来,那也没关系。她只是“听说”,是好心。
做了万全之策的任媚好整以暇地等到戚夏收起电脑,她心中狂喊:走吧,快走吧,把程潜之留给我!
没想到戚夏站起身来,并未转头离开,而是越过她,一边走一边伸出手去:“你好,程总。我是戚夏。”
心中暗骂,我去,这蛇精病掐的点可真够准的,不会是就守在门边吧?
要他早出来一刻钟,她就不必同任媚废话;晚出来一刻钟,她就会让任媚好看——现在叫她怎么把这出戏往下唱?
任媚惊讶地转过头,一眼就看到了那个面目英俊的男子,她晃了下神:这就是程潜之?好帅啊!
她的反应很快,立即迎上前,也伸出纤纤玉手:“您好程总,我是任媚,很高兴见到你。”
两个女人,两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