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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小型棕红贵宾犬泰迪从里面探出头来,四处张望,并不怕生。
暮新城呆在原地,他没想到父亲竟然会养狗。
以前暮新城也想养,对暮国声说的时候,家境不好,暮国声就会回复,养条狗不容易,把咱们自己养好了再说。
家境好,暮国声也会回复,太忙了,父亲还要经商,你还要读书。
而现在……
“别想了,这是赵叔叔的狗。”暮国声一眼识破自己儿子。
此时许明囡已经把狗抱了起来,那狗也很机灵,直接攀附在许明囡身上。
暮新城看着那狗的狗蹄不经意间蹭过许明囡的胸口,一阵酸味极重。
“我来抱!”暮新城一下把狗抱过来。
许明囡看见,只是递给,便没说话。
暮国声看见,笑着:“看你们还喜欢这只狗的啊。”
谁喜欢它?
暮新城在心里想着,没说出来。
但是暮国声无疑瞟到暮新城手上的烫伤,眼里闪过一阵犹豫。
只要够热,起了汗,肌肤重叠在一起,温度过高就可以造成灼伤。
但是只有那种情况下,温度才会够格,还有夏季持续激烈运动。
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