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的声音:
“根据已有证据表明,被告张淑芬曾赠与我当事人父母三千块钱,然后以养母身份将我当事人带回家中,构成买卖人口罪……”
“……在我当事人脱离被告家庭后,被告金运对我当事人进行了长达半年的非法拘禁……”
“……被告金晓璐,以强制手段夺取我当事人身份证准考证等重要证件,最终导致我当事人错失高考,造成严重后果,构成抢劫罪……”
“……同时,被告金晓璐、张淑芬、金龙、杨三构成非法拘禁罪帮助犯……”
“……在我当事人逃走后,被告金运以特殊手段获得我当事人房间房卡,非法入室,根据当时的情况,我推论,被告当时言行激烈,对我当事人造成了人身威胁,在这种情况下,我当事人慌乱之下做出的过激行为应属正当防卫……”
他这番话说出来,对方律师立刻提出了反对。
然而方律师不慌不忙,继续说了一大旁观众人听不懂的专业术语,然后说道:
“我当事人在当时的情况下,无法判断被告是否会做出过激行为,并根据之前被告的一系列行为判断出自身生命安全受到威胁,于是被迫反击,主观上不构成故意伤害,主客观不一致,无法定性为故意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