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尚没买过菜,自然拿捏不准分寸,毫无疑问,他们把菜买多了。
别说四个人吃,就是八个人,也绰绰有余。
于是回到金柏公馆,被叶尚打发去择豆角的叶珩,看着菜篮子里越来越多的豆角,陷入了深深的怀疑之中。
“我们四个人需要吃这么多豆角吗?”
他怎么记得,宁烟做饭,好像没这么多?
“让你干活就干活,哪来这么多废话?”
如果混小子不把豆角择好,他知道自己买了这么多吗?
叶珩默默闭嘴,然后在旁边看着他爸只用了一半豆角。
果然是二十年不做饭,手生了。
“宁烟喜欢吃辣,所以爸你记得放点辣椒。”
“椒盐虾,水煮鱼,红烧排骨,酸汤肥牛,干锅牛蛙……主菜这几样的话,也勉强可以。”
叶珩那勉勉强强的语气,气得叶尚想一脚将他踹飞。
宁烟喜欢这个,宁烟喜欢那个,这是着了纪宁烟的魔吧?
她到底有什么魅力,把这混小子迷得团团转?
他不是明知道这丫头是有妇之夫吗?
还有那个秦南御,心这么大的吗?就让他儿子这么个大男人,跟他们住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