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并没有法律效应。
只有盖上了公章,那才是公司行为。
否则就是个人行为。
“萧纪,谢谢你。”李权站起身与萧纪握手。
“您千万不要跟我客气。等会合同盖好了章,您通知我,立刻派人过来取。”萧纪对李权十分尊敬。“没别的事,那我就先走了。”
他站起身告辞。
“我送送你!”
李权送他出门。
“李院长,有件事我本不该说。如果可以的话,我建议您持有炎黄药业51%以上的股份,成为炎黄药业的法人代表。如果您的身份不方便担任法人的话,也可以找您的亲人代为持股,担任公司法人。
何有龙或许对您很好,但是以后他把公司交给别人呢?
还有,何有龙终究是个商人,而且是个非常成功的商人。
所有商人的本质都是逐利,而不是讲什么义气之类。如果利益足够大,而他又正好需要这个利益时,难免会做出一些让您伤心的事情。
命运,我认为掌握在自己手里才是最安全的。
当然,这都是我的个人之言。如果您不愿意采纳的话,一笑置之即可。”
萧纪说的这番话,是真心为李权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