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溯上去差不多上百年,1884年按照《英皇昭告》在作为殖民地的香港开启第一届立法局选举,除了选举出来一些鬼佬把控的官方议员之外,还选出了五名非官方议员,其中包括一名华人议员----伍才(又名伍廷芳,华人大律师)。
作为立法局议员拥有极大的“特权”。
首先拥有“发言的权力”,不受外界法律制衡,可以在立法会畅所欲言!
其次,拥有“不受逮捕的权力”,如果议员犯罪的话甚至可以得到豁免!
最后,拥有监督港英政府,制定和修改法律的权力!这个就不用说了,简直是一把锋利的尚方宝剑!
港英立法局成立之后,在初期发挥了强大的作用,于是到了1896年,港英政府进一步扩大大立法局规模直接增加六名非官方议员。
1929年,立法局共有10名官方议员及八名非官方议员,其中包括三名华人及一名葡籍人士。
可是随着立法局在港英政府中的权力越来越大,让那些鬼佬意识到绝对不能让更多华人进入立法局,所以从1967年开始,立法局就再没有华人入选,至今已经四年!
如果这次雷洛能够凭借警校校长身份,以及太平绅士身份加成,入选立法会成为后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