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小!我这个英国上司带这么多人帮你作证,杀两个准备逃跑涉嫌贪污腐败的小兵,连这都怕?”
汤姆森的这个手下叫做“火麒麟”,街头军装出身,以前跟在颜雄手下做事,颜雄倒台后就没了主心骨。如今已经是二十九岁,才堪堪混了个侦缉队组长的蛋散衔头,连探目都遥遥无期,主要原因就是怕死贪生,遇到机会都不敢搏命,后来为了扎职上位,就帮鬼佬汤姆森擦皮鞋。
汤姆森扎职廉政公署之后就把火麒麟调到自己手下工作。不过汤姆森一直对华人都有歧视,对他并不重用,只是让他做一些打杂的小活儿。
火麒麟一开始还不怎么乐意,可是后来廉政公署威风起来,连雷洛,葛百都敢调查,搞得外面人对廉署人马高看一眼,他也跟着抖擞起来,走在外头人人唤他一声“火爷”!
火麒麟不是傻子,知道汤姆森从没把自己当自己人,谁让自己黑眼睛,黑头发,是个华人!在鬼佬眼里就是抹布,用完就丢!
像现在这样,万一自己开枪干掉这两个鬼佬大兵,那可是重罪!搞不好汤姆森会直接把自己卖掉,甚至杀人灭口也有可能!
“汤姆森大人,您是不是再考虑一下?毕竟这是两条人命,况且和你一样都是英国人!”火麒麟小心翼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