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翠娥十分满足。
看见妻子又在看这种闲书,高万钧忍不住皱了皱眉头,当年他身体有问题一直生不下儿子,为了给高家传宗接代,这才娶了小自己十五岁的林翠娥。
林翠娥家里穷,却读书读到了国中,在那时候也算“知识女性”,等到结了婚,生下儿子高朝辉,高家生意越做越大之后,林翠娥这种低级品味就让高万钧有些不耐烦了。
在高万钧看来,作为高家主母,应该有文化有素质,不说你懂英文会法文,最起码多读一些世界名着,像《百年孤独》,《红与黑》。还有《傲慢与偏见》之类的,不但能陶冶人情操,还能提升人的精神升华,可自家这个老婆却偏偏喜欢读一些稀奇古怪的鬼狐故事。
倘若读一些传统的《聊斋志异》,《阅微草堂笔记》,《剪灯新话》,《淞隐漫录》倒也罢了,却偏偏读这种连作者都是乱七八糟不知是谁的杂书,简直一点品味,一点格调都没有!
林翠娥哪里知道此时丈夫对她大皱眉头,看书看得兴起,指着书本道:“老公,这篇故事好有趣呀,一个女的吞珍珠噎死,被埋掉后竟然又活了过来……”
高万钧“咳嗽”一声:“你知道我不喜欢听这种乱七八糟东西!”
林翠娥这才明白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