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的肉汤腥的让人一点胃口都没有,所以方天要做的第一步就是给肉去腥。
“罗琳大婶,有酒吧?”方天问道。
得到的是肯定的答复。
酒是装在坛子里的,方天启开,闻了下,应该是麦酒,度数不高,大概只有十度左右,这也在意料之中。在这种地方,酒的度数不可能高。就算在地球上,类似于“烧刀子”的那种玩意儿也不是全世界哪个地方都有的。
猪肉切块,投水中拨血,然后捞起来沥干。
放在大木盆里,倒酒,放盐,再把一些苹果拍烂,扔进去。
“迪克,你力气大,来,帮我搅拌它们。”方天做着示范,然后招呼小胖子。
被点名的小胖子深感荣幸,接过方天手中的面棒,卖力地搅拌起来。
“罗琳大婶,还有其它的空坛子吧?”方天托着倒空酒的坛子问道。
“嗯,有的。”
下面就简单了,把搅拌好的肉再次放在清水中浸泡一会,稍沥一会,一半扔到小麦粉里,一半扔到玉米粉里,尽量地翻滚,让小麦或者玉米粉末将肉块彻底地包围。
洗好的十来个坛子里,底下放上切好的土豆块,然后一层肉一层土豆块如此这般地往上码放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