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
因为雄奇两个字,川话谐音雄起,上学那会,班里的好事之徒,就给他取了外号,叫起哥。
一来二去,叫的人多了,很多人连他的原名都不知道叫什么了。
他和我是从小的玩伴,真正穿一条裤子长大的发小。
想起郑雄奇,我的思绪就不由自主的联想到了我父亲均万均,和那位曾经的岳父沈如海。
也许,很多年前的某一天,狄万均和沈如海,也是两个手拉着手的好朋友,一起在小河里捉过鱼,摸过虾。一起在田梗上玩过泥巴。
但多年之后,那些沧海桑田的变化,却是如此的扎心。让人对这个残酷的世界不忍直视。
想起这些,我渐渐放下了过往的一切,思绪回到现实。
来见郑雄奇,并不是为了和老朋友叙旧。仅管这个老朋友,曾经帮过我。
我的那封瞒过沈家人的假邮件,就是出自于这个人的手笔。但学生时代,我帮他挡过的巨雷,数不甚数,所以这家伙总归是欠我的。
车子很快驶入了屠龙镇,远远的就看见一辆火红的法拉利,停在我们狄家老宅的门口。
车旁边站着个花枝招展的家伙,翘首以待,像是个深闺怨妇,幽怨的盯着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