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行为人并不是为了营利,而仅仅是为了消遣娱乐、打发无聊、联络感情等,那当然是不能成立赌博犯罪。”
“但你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只要以获取钱财为目的,就可以成立本罪,至于是否实际获得了钱财,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拿起桌上的一杯水,卢薇薇轻轻抿上一小口,又道:“还有,你涉赌数额及参赌次数,这些都是标准。”
“有些亲戚朋友、邻居之间,偶尔赌博也有输赢,但这种输赢不大。”
“有些经常聚赌,但涉赌数额很小,参赌者并不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的,对此情况,我们可视情节给予治安处罚等行政处理,但不宜认定为犯罪。”
“还有一种就是行为人系赌头、赌棍、赌场业主还是一般参赌群众。”
“如果是聚众赌博的人,即为赌博提供赌场、赌具,组织、招引他人参加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
“而赌头是可能参与赌博,也可能不参与赌博,可能是一人也可能是多人。”
“至于赌棍,他们则是以赌博为常业的人,即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赌棍有的无正当职业,专事赌博。”
“而有的有业不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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