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多的队伍,就是冠军。
时间紧迫,冉天意马不停蹄的换上岑砚南的篮球服——高三球队的篮球服是骆幸川购置的,深蓝色的背心和短裤,冉天意是29号,骆幸川是12号。
站在一群八十七中的学生中,毫无违和感。
大家也都知道这场比赛有一中的学生参加,所有人蜂拥到篮球场周围,旁观这场比赛,其中许多人根本对篮球不感兴趣:
“快看,快看,就是那个卷毛,29号。”
“长得还可以诶,有点小帅。”
“骆少爷的朋友肯定没有丑的啊,都是有钱人家的少爷,没看到在替补席上那个高个子男生,也很帅。”
……
林雍听到大家的议论,乐了,心想他们所指的“高个子男生”是他吗?八十七中的学生很上道嘛!夸他帅!他很开心!
他忽略“骆幸川朋友”的前提,回头,对一群女生wink了一下,
女孩子马上尖叫,清一色的“哇,好帅!”
林雍嘿嘿暗喜,这个学校的氛围比一中好,女生们不像一中那些女的高冷的不得了,眼睛都长到头顶上了,是他喜欢的感觉!
他忽然兴起一个想法——不如效仿骆幸川转学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