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四点半多,还不到下班高峰,车上挺空的。
刚走了一半的路程,我的手机就响了起来,是一条微信。
是宁在远给我发来的,里面还有一个文档,是一份协议,我去美国进修的协议,协议上说,这次进修当成是公司的行为,公司出半年的费用,前提是我进修完毕,必须继续回到公司上班。
我陷入了两难:去美国进修,钱肯定是要花费很多的,我刚刚毕业工作了半年,积蓄肯定没有,如果公司能出,那是最好的,而且就算是我进修回来,也不一定能找到比怡春更好的公司,薪资不必说,设计环境也比不上,刚毕业找工作那会儿我就有这样的经验了;让我头疼的是,我去美国就是想生下他的孩子,如果回国后还在怡春工作,那肯定还得和他接触,孩子的事情也保不住了,要和他相忘于江湖也成了痴心妄想。
这时候宁副总的又一条微信发来:想想,你现在还没有什么资历,能够找到这份工作非常不容易,公司能够做到这一点,已经仁至义尽了。
也对,以前从来没有听说过公司有过这种先例。
我心烦意乱,说实话,我已经倾向于要和公司签订这份合同了。
这种时候,我想和一个人商量商量,傅昭蓉肯定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