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优势上,陆安先生已经说得很明白了,我在这里就不做赘述。
综上,请大家各自讨论给出意见。
谢谢大家。”
到这一步,毫无疑问,这是两种标准走到真正较量的地步了。
优先讨论的是魔米的标准。
原因很简单,高通+华为的标准已经走过了好几轮会议,是该让一让魔米标准,再说魔米这标准属于插队的,当然是需要经历更多的讨论和呵护,才比较妥当嘛。
很显然,高通第一个旗帜鲜明的表达了反对的意见。
以高通为首的部分美利坚公司代表也旗帜鲜明的表达了反对意见。
另外,东瀛、高丽也有几家公司表达了反对意见,华夏同样有公司表示了反对意见,这家公司只有百分之49的股权是属于华夏,控股的是美利坚的企业。
所以,这完全没什么好说的。
从一开始,陆安等人就没将这个公司当成是同道中人。
一共是33份反对意见,代表着全球有33家公司不同意魔米的标准进入更深层次的讨论。
剩下没有表态的公司还有42家。
不排除有公司弃权。
所以,结果尚不明朗。
所有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