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两三次,结果孩子就直接跑路无影无踪了。
然后,他就这样活着。
他是一个极为聪明和有能力的人,无论是格斗还是枪械都很厉害。
他之所以没有离开警队而是去找孩子,是因为警队能够提供更多的资源来帮他,平日里,他对那些地痞流氓还有社团分子下手很狠,多次被投诉,也就是这个原因,不然早就升职了。
“朱队将我们半夜叫到这里,他想要干什么?”
布莱恩扔下了手中的烟,在地上踩了一踩。
两个人都是四十多岁的人了,都有自己的主见,之所以跟着朱友荣出生入死,不是为了升职加薪——说实话,扫黑组的资深警员,想要发财早就发了,至于说升职,他们年龄到了现在,早就没有了那份心思。
他们跟着朱友荣,只是因为这个人真的做事,而且身份尊贵,能抗住上面的压力。
别说,当警察也是有乐趣的,把一个个趾高气扬的犯罪分子送入了监牢,或者击毙,这种感觉比去非洲狩猎猛兽过瘾的多。
真他妈的太过瘾了,喜欢刺激的朋友,真的可以尝试一下。
“估计是和沈渔达成了什么协议等等,无所谓了,沈渔的新电影我看了,很不错,真是好看,我强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