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五点钟,天还没亮的时候,王圣宵已经走进了一家位于圣州城边缘的早餐店。
圣州生活节奏很慢,少有在早上七点之前营业的早餐,这家挂着特色肉夹馍牌子的铺子,如果不是王圣宵亲自预约的话,一般都是早上七点半开门,九点半关门,一天限量卖五百个肉夹馍,不少做,也绝不为了钱多做,常年都处在供不应求的状态,大牌的很。
王圣宵点了二十个肉夹馍,两碗羊肉汤,在羊汤升腾而起的热气中,他拿起肉夹馍轻轻咬了一口。
馍饼酥脆,肉质细嫩,肥瘦适中,香而不腻。
“真的是...好久都没吃到了啊。”
王圣宵轻轻叹息了一声:“从小到大,吃了这么多年,竟然没吃腻,也不知道是我了不起还是袁叔的手艺了不起。”
“当然是我了不起。”
带着围裙看上去五十岁左右的中年老板将两个刚做好的肉夹馍端过来,笑骂道:“你们两个小兔崽子当年了连续在我这里吃了好几个月,一开始一次吃五个,后来一次能吃八个。不给钱不说,后来还带人来我这里白吃白喝,月瞳,唐诗,宋词,甚至还有王逍遥。后来我找你爸要钱,竟然还想赖账,我差点就跟他翻脸。”
“那你得怨姜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