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倒是敬金爷啊,天大地大,咱们金爷今晚最大,何必拿我这小跑腿的开刀。”
坐在主位的金爷听了。
笑逐颜开。
大手拿起酒杯:“张秘书这是埋怨咱身为主人不够主动啊,行,金某豁出去了,今晚舍命陪君子就是了。”
白白胖胖,一笑起来就满脸憨厚的金爷,自外表看,就像个和气生财的大老板。
除了咧嘴大笑时,呈露出来个人标志性的两只金牙不变之外。
现在的金爷,跟二十几年前的他。
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甭说外人,即使是他的父母复活过来,也万万不敢认,现在这位满脸笑容对人和蔼可亲的金爷,就是当年拿着刀自街头砍到街尾杀得一身是血回到家中连劝阻的父亲也一拳干翻的暴戾儿子。当年的金牙,只有一百斤,干瘦精悍,皮肤赤黑有如古铜;如今的金爷,体重两百,胖得就连手指肚都是肉。在金爷身上,二十年来唯一没有改变的,就是他个人的独门标志,一对超大又超炫的镶金门牙。
“要我说,金爷应该跟我们的大明星桃桃多喝一杯,美人配英雄,你们说,该不该喝。”坐在桌子另一边的宋科长也是酒场高手,很擅长搞气氛。
“喝,必须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