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同样无法定罪。
其三,她们落入现场一事,和野兽最终逃脱这一结果,是否具备直接因果关系。
她们三人跌入现场,的确对抓捕野兽形成了阻碍,但是野兽最终得以逃脱是因为挟持了一个摔倒的小孩,而现场并无直接证据证明三个女孩和野兽挟持孩子存在必然联系。
以上三项是定性考量了,还有其四最后一项,属于量刑范畴,即,如果能最终定罪,能判多重?
当天现场伤者众多,但是没有出现死者。
被挟持的小女孩最后在商贸街街尾的垃圾堆被找到,除了满身口水吓坏了之外,只受了一些轻微的皮外伤。
所以什么危害国家安全罪,也只是二分队罗指挥官气狠了自己主观臆想的东西罢了,适用性基本为零。
此后从商贸街出来,安浔几人被就近送往武陵区警局。
当晚审讯笔录等等一系列规章该走的还是走得有模有样,当然她们异口同声咬定之前的说辞,没有证据谁也不能把她们怎么样。
办案的时候空降下来,指挥权说拿就拿专案组说撇就撇,现在滑铁卢了开始要靠他们抓人了,这是刑侦队大多人没说出口的不爽。
相比军方的人,安浔黎曼曼几个倒是他们更相熟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