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比例对节目冠名、特约播映、硬广告等广告收入进行分成。
其中最大分歧的地方就是两个,一个就是广告费的分成上两方争论了好一会儿也没定下来,京城电视台给出的最高价格是广告费给有仙气娱乐分成40%,这个价格还算公道,原先夜光的西游记评书节目广告分成才15%,虽然对方是央视,但这个价格也是很低了,关键是夜光当时这个节目制作成本毕竟低,而且初期是已经卖了一笔版权费,冠名费央视也是没捞着,后续的广告费分成低也是正常的。
而这次合作不同于西游记评书是直接制作好了卖给电视台,这次是双方共同出资,共同制作,共享版权,所以版权收益有仙气娱乐是没有的,收入就全看广告了,自然广告分成要高一些,夜光这边坚持的是广告费五五分成,但是京城电视台不肯,他们认为,广告招商都是由电视台牵头,而且他们是播出平台,在共同制作的情况下理应他们占大头,夜光这边则认为,大家一起出钱出力,我负责节目创意和制作,你负责广告招商和播出,五五分成很公平嘛,所以,就这么僵持了一会儿。
最终,还是夜光提了一个主意,“章台长,咱们这么争下去也不是办法,我这有个提议,您听听看。”
章台长,“但说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