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福运闺秀在七零 > 正文 第二十二章 喜欢
苏姚想象中的那种温文尔雅的人,他清楚地知道。而苏姚也只是小乡村里外貌好看的一个人。
    若只是钟情于外貌,这种表象的情,不长久。
    周程远从布包里拿出馒头和花生酥。
    米白色的馒头,带着麦香,微微一捏,煊软有弹力。
    花生酥块头很大,摆放很整齐,还带着些芝麻,很香,拿出来时就能闻到一丝甜意,混着花生的香气让不想吃甜食的人都想尝一尝。
    在大坪村,能拿出这些吃食的人家不多,就是拿的出来,也是珍惜再珍惜。可苏姚却大大方方地用这么多给他。
    其实可以用玉米饼,或是其他吃的,用不着这么好,这么多。
    细粮珍贵,花生酥耐放,可久吃,还可以寄给家人。
    她的眼神里没有嫌弃,有的只是想感谢他的坦荡。
    周程远吃了一块花生酥,味道甜蜜好吃,远比他想的美味。
    他想,或许他喜欢的不是外表,而是不顾众人眼光,出来为他作证,不在意村里人的流言蜚语,自然面对他,不嫌弃他卖东西,捡起他的布包还给他,坦然地面对他,报答他。不嫌弃他的出身,细心地给他准备好耐放的吃食。
    这若是喜欢,是爱,那他愿意甘之如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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