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起来居然还挺羡慕?
她心里五味杂陈,不过开心的情绪占了最上风。看起来罗本这个朋友,还能继续交下去。
“为什么要嫌弃呢?”罗本反问了一句。
艾玛:……
“因为混血本就是肮脏、低贱的啊。”她理所当然的回答道——就连她自己都觉得混血天然低人一等。她从小到大受到的教育都在给她灌输一个观念:混血是不对的,有志向的人应该保持自己血统的纯净。如果是贵族,就应该和同为贵族的家庭联姻,和普通百姓、商人结合已经落了下乘,更何况是和那些与动物并无二致的智慧生物呢?
在莫茜兰王国,血统最高贵的莫过于当年建立王国的十二骑士的后人,次一点的是和这十二圣族沾亲带故的贵族世家,再往下就是世代联姻的贵族,然后就是普通人,最劣等的莫过于和其他种族的生命结合后得到的产物。
小女巫继续说道:“只有几十年前的那个魔王才认为混血与纯血应该平等的看待,等等,你不会是……”
她惊讶的瞪大了眼睛:罗本不会是祂的追随者吧?那自己和他,还挺配的:一个是精灵混血,另一个则是名字都不能说的魔王的追随者余孽,很搭。
“什么魔王?”罗本隐隐有种预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