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头一回穿,之前在陆家,有陆铃兰在,旗袍好像就成了她一个人的专利,只因她把旗袍演绎的太美,但凡女人,都会避其锋芒。
其实,陆拂桑自己也是喜欢旗袍的,她过去不穿,倒不是怕被陆铃兰比下去,而只是因为要装怂卖蠢,要遮掩她的本来面目,天知道,她穿上旗袍,会是多么的……诱人犯罪。
今天拿出来穿上,也是因为云裳在。
无关争奇斗艳的心态,而是,总不能还简单上阵,被人家趁的灰头土脸、丢了蝶变的面子吧?
她出门时,又加了一条披肩,一来保暖,二来多田一抹动人的风韵。
……
天枢看到她出来时,都惊呆了,眼神发愣,直到她笑着打趣一句“回神了。”,这才如梦初醒般的撇开脸,很是难为情的谢罪,“对不起,少夫人,我……”
陆拂桑摆手打断,“这种事不用道歉。”
这是对女人的容貌最高的赞美。
天枢苦笑,“是,少夫人,不过是要是四爷知道我看您看直了眼,肯定得削我一顿。”
这次,天枢没再刻意避开秦烨。
如此,陆拂桑倒是觉得自在了些,“不用理会他,你不说,我不说,他怎么知道?”
闻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