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传媒集团及其院线的这种行为,一方面误导了消费者,动摇了华夏电影市场的公信力。
另一方面,作为一种不正当的竞争,打击了同期档的电影票房,很可能会造成烂片当道。
这些都暴露了华夏电影的制度性风险,迫切需要相关法律来进行约束,立法势在必行!
而在最后,电影主管部门规定:电影院应当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计算机售票系统,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如实统计销售收入。
这也从根本上杜绝了这种行为……
对于整个电影市场甚至娱乐圈子来说,这无异于一个平静的湖中投入一块巨石。
这掀起的波浪绝不是一点半点,影响也更是深远。
很多圈内人对于《大妖纪》偷票房的行为视而不见,一方面是因为永城传媒在圈内位高权重,另一方面是因为他们见怪不怪。
这种事情甚至可以说是电影圈的潜规则了,可以说是积习难改了。
而永城传媒……这个集团甚至可以说是电影市场上的龙头企业之一,在电影圈和娱乐圈的势力举足轻重。
但这一次却是栽了一个大跟头,没收差额票房和一倍的罚款的损失就让他们足够心疼了。
更关键的是,永城传媒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