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张益健菊门始开迎君来的时候,他的哥哥张益达也没闲着。
阿华变着法子的“伺候”张益达,拳头,皮鞭那都是小儿科了,直接上了看似漫步尽心,实则惨无人道的“水刑”!
水刑这个东西,古今中外都有,最早可追溯到古巴比伦王国的《汉谟拉比法典》,当时的法典规定,男子控告妻子与人通奸,必须提供有力证据,若妻子被判为有罪,那么就会被扔到幼发拉底河,最后的判决交给“神”来完成。
如果这个此人真的有罪,就会被淹死在河里,如果“神”认为此人无罪,就能顺利游到对岸。
事实上,凡是被判为有罪的人,十有八九都死在了幼发拉底河,这可是一条世界有名的河流,宽度一般在三千米到六千米之间,除非是天生的水将,像水浒传里写的浪里白条张顺,或者混江龙李俊一样的水上功夫,否则肯定被淹死在河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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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从现在人的角度来看,这部法典的规定,哪里是让神做出什么见鬼的判决,根本就是在考验人的水性……
当然,在华夏,也有类似的水刑,而更为恰好的是,这种刑罚也是用来惩治那些伤风败俗之辈。
若女子与人偷情而被揭发,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