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多金表,他确实是随时准备跑路,因为这厮明明是哥谭大佬法尔科内的马仔,却意外的和另一位大佬不清不楚的。
“看来爬的快,不只是因为人狠呐。”
还得是有手段,哪怕是底层小混混的手段。
行了,虽然现金不多,不过本来林恩就是为了解决个吃饭的问题,也花不了多少钱。
至于以后,他都有锤子了,还怕找不到该钉的钉子吗。
“美丽的哥谭我来啦~!”
林恩心里还有点小激动,虽然刚来的时候有点不情不愿的,不过穿越者不为结果后悔那不是常识吗,这可是哥谭!
“我早就对猫女……不是,对哥谭的人和事感兴趣了!”
拿着内森的钱,戴着内森的表,穿着内森的西服,发胶也用内森的,根本不心疼,狠狠的用!
“出门!”
叮咚~
事情总是这样,在你无所事事的时候,时间会长久的停滞,空间会固定而一成不变。而一旦你想要做些什么,各种事就都一股脑的挤过来了。
就好像举着手机玩一天也没个人找,放下手机去洗个手的功夫就一定会漏掉一个重要电话一样。
“有人找?找内森的?邻居报警?送快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