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下那么大的生意,尤其这生意还见不得人的时候,就会显得格外的困难。
光头就是和法尔科内抢夺腐肉的其中一只秃鹫,他一向这么称呼自己和哥谭的其他地下头脑们,并一直坚称自己是其中最凶狠的一只。
然而他现在不得不离开哥谭了,即使他心里不是很情愿。
这几年来,本来好好的洗衣粉生意和皮肉买卖突然变得不好做了,不是因为哥谭的人们不喜欢这些东西了,而是因为三年前的某只大蝙蝠的出现。
本来呢,对抗这只蝙蝠就已经很困难了,可好歹,他们撑过来了。
结果现在又来了个更狠的。
“特码的!”
光头又骂了一句:“秃鹫为什么就不能吃了蝙蝠呢!”
“有道理。”
“是吧,我虽然不是什么动物专家,可我觉得……诶?你是谁?”
“我?”
那人挠了挠脑袋,有头盔,没挠到。
“我不清楚你们给我起了多少外号,不过我更喜欢约翰威克这个名字,你看,这是一只酒吧里顺的铅笔,魔术马上开……”
“FVCK——!!”
突突突突突突……
交战在一瞬间就开始了,爆裂的火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