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那么少。
那只被他抓住的,从地狱逃跑的恶魔的确存在,它告诉伏尔甘的是很详尽的一些消息。
详细到当时隐居在城市中的伏尔甘很有重新回到山里的冲动。
他把他知道的关于林恩的那些消息,通通告诉了哈迪斯。
直到这个时候,哈迪斯才终于明白,自己面对的是一个什么样的家伙。
林恩他也能被算在人类里的吗?!
简直是天大的笑话!
不过,也幸亏如此,才让哈迪斯更加的坚定了自己后续的计划。
苟下去!
这句话或许说的有些简略了,正确的说法应该是:抛弃那些远大抱负,抛弃所有宏大的目标和理想,隐姓埋名,抛弃神灵的身份,跻身于人类之中,最最小的最普通的开始做起,积蓄实力,用寿命,一点一点的……把林恩熬死!!
你很强大,可那又怎么样!
人类终究是有极限的!
时间!生命!这就是人类的极限。
只要忍住一百年不露面,林恩又能怎么样,一堆白骨,一堆黄图而已~
到了那个时候,他哈迪斯大人,不就直接获得胜利了么!
这真是最完美,损失最小的获得胜利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