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你说的话我们不能全部采信,只有法医的尸检报告出来后,才能下结论。不过,你可以跟我们到派出所去一趟,等到死者的死因彻底搞清楚后,我们会给你一个交待。
另两个警察正在尸体旁边绕来绕去,一个拿出相机从不同的角度拍照;一个拿出本子思虑着写写画画。
一会儿,又开来一辆警车,车上下来一名法医,他把挈着的药械箱放下来,打开箱盖从里面拿出一双手套戴上,然后把尸体翻来翻去,从头到脚、从前胸到后背、从左腋到右肋反反复复地察看,最后下结论说,这个乞丐没有外伤,也排除他杀,很可能是饿死的。不过,还要作解剖医检,到底是脏器患病死的,还是中毒死的,很难说。
第二天,尸检结果出来了,是误食脏物中毒毙命,这就证实了朱志所讲的,那乞丐的死因是吃了他的呕吐物。
第三天,朱志就被无罪释放,理由是他没有杀人或害人性命的主观意图,乞丐固然误食他的呕吐物死亡了,但是纯属意外,朱志没有定罪的法律依据。
何况朱志主动“认罪”,而且态度好。不过从派出所出来时,高个子警察跟他交待,从今以后不许他开车了,如开车晕车吐出脏物,让流浪的乞丐再次误食中毒死亡,那么就不会再像现在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