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却怎么也无法再前进分毫。时间仿佛静止了一样,劫匪头子转头一看,只见一白衣男子站在他身侧不足两步之处,单脚离地,却站得稳如泰山。
正是那只脚的主人!
萧正卿的头总是微微仰着,加上身量本来就高,看人的时候总会给人一种居高临下的感觉,这不仅是身高上带来的优势,更是与生俱来、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一种贵气。
劫匪头子走南闯北多年,几曾这样三番两次的被人拂去脸面?再见萧正卿竟然还敢拿鼻孔对着他,早已多重积攒的怒气勃然爆发,撸起袖子就开骂,“他奶奶的,这是哪里来的龟孙子,小爷办事也敢逞英雄,活得不耐烦了吧?”
骂完了,手往后一伸,对手下吼道:“小爷的刀呢?拿刀来!”
话一说完,就有人递了刀来,劫匪头子劈手拿过,比划了两下,挽出一个刀花,朝着萧正卿的脑门儿砍过去,摆明了是想把人一刀砍成两半。
萧正卿八风不动,等刀到了跟前的时候,没人看见他如何动作,只觉得眼前一花,对方就如同鬼魅一般躲闪开了。
劫匪头子一刀劈了个空,还没站稳,后背突然被踹了一脚,他脚下重心不稳,向前扑倒,摔倒地上,刚好跟江柔摔了个肩并肩,并且啃了一嘴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