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将军抢亲记 > 正文 不然我杀了她
全都是血道子。
    这血道子并不是毁容所致,他的脸上只有血迹,没有伤痕。
    那血道子的形状,是手掌的形状。
    也就是说,他脸上的血痕,是有人先将他砍得遍体鳞伤,手上沾了他身上流出来的血迹,再抽他耳光。
    所以在他的脸上留下了巴掌印。
    沈十三十八岁参军,从戎十载,霍清陪了他十年,为他出谋划策,为他肃清异党,跟随他奔赴战场,只为了能在关键时刻,与沈十三共商军务,为了能在他杀红了眼的时候,有一个冷静的人,做一个事外人,纵观全局,让他不至于落入敌人的圈套。
    霍清的身子很弱,典型的文人体格,长得虽然高,却是个虚架子,瘦得可怕,平时全靠衣裳撑着,让他看起来稍微未满一些,其实一身皮囊掩盖着,都能数清楚他身上有多少根骨头。
    他受不得寒,受不得热,饿不得,饱不得,过度劳累不得,车马颠簸不得。
    无数个不得。
    每一次跟随沈十三奔赴域外战场的时候,都会受不少的罪,每一次战胜而归,他都要卧床修养上好几个月。
    军旅生活太清苦了,他这样的体格,根本吃不消。
    可是每一场,连沈十三自己都不知道,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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