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吃、住,咱安不安排?安排的话,伙食还不能太差,处处都要全村凑钱。
但村里正就不一样了。
村里正也有两种方式,只出文书和亲自去领。
只出文书,代表里正只向官方承诺,我们村确实有人捕鱼,具体捕鱼人捕捞多少斤数是多少,以及捕鱼人会用到多少渔盐,那你们自己派人来查吧,那和他无关。只在村里有人捕鱼方面出保证。将来出现什么问题,里正也只限于在是否真有人捕鱼这方面有连坐责任。
第二种方式河泊所不需要派人去。
朝廷律法规定,为便于百姓生活及考虑到出行不便,如若各村里正亲自去领取,且在“转發官盐票”上按手印签字,那就等于是里正承诺所有。
比方说村里如若真有人没有捕鱼瞒报或是斤数不对,甚至敢将渔盐用到别处,里正同责。
当事人被打多少板子,里正跟着不少一板子,当事人要是被处死,里正也死。
可见里正亲自去,代表为一村人做担保和向官方做出保证,省下好些麻烦事。
所以他们本该高兴的,可当想起里正弟弟被笞三十大板的景象,屁股跟着一紧不说,心里也很是难受。
跟来领盐的小伙子们都不是傻子,相反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