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越大,已经不是眼高手低和急功近利,而是疯狂作死的赌徒,哪有次次把所有身家都压下当赌注的。
天做孽犹可违,人做孽不可活。唐氏再是旺夫,也经不起他无休止的折腾。
丁香对丁持这种做法非常不赞同,怕他越玩越心大,不知道什么时候会闯祸,给这个家带来大麻烦。
丁香想分家,跟丁持彻底切割开。
丁持属于丁家二房一分子,按理他挣的钱属于整个丁家二房。但他从来不交钱给管家的丁壮,丁壮和丁钊也没主动向他要。
丁持又不听大家长的招呼,属于义务和责任完全不对等。
若分了家,律法上丁持只对自己小家负责。即使他当上首富也与家里没有任何干系,丁壮和丁钊想要都不行。
同理,他若闯下什么祸事,别人也只能找他。
这个时代有律法,父母在,不分家。但丁持经历特殊,不是在丁壮跟前长大,完全可以说他幼时被丁淑娘收养,去衙门办分家文书。
丁淑娘只是丁持的姑母,成年后的丁持分家另过再正常不过。
丁香说过几次,可丁壮和丁钊都没听进去,还笑丁香是个小操心婆。
他们如此,一个是古人迷信,通过那颗海螺珠觉得唐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