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的笑声干扰,他扯着嗓子瞎唱一气,摇头晃脑扭腰动胯,明明难听得要死,偏偏还自信得要命。
站在人群背后的涂诚微微瞠目,一直看着汪司年。他唱歌时非常专注,专注到旁若无人,几近疯癫。他额角青筋微凸,面部肌肉紧绷,兴许是这首歌自带侠气,竟使得他俊美纤细的线条充满力度,整个人透出一股桀骜不驯的气质,说不上来的奇妙又别致。
周纯成长在美国,很有老美那种特立独行的范儿,她被台上疯魔着的“火烈鸟”吸引,用蹩脚的汉语对大周喊:“爸爸,我喜欢这个人!”
一曲唱毕,由于太疯魔太投入,汪司年已经大汗淋漓,他把话筒随手抛给身后的乐队成员,曳着尾翎似的红纱,大大方方走下舞台。
礼仪将他往会场后面带,一剧bào火带来的人气过于虚浮,他还没有所谓的江湖地位,自然没资格跟达官贵贾们坐在一块。
汪司年昂首挺胸地从一张张圆桌间穿过,他面呈微笑,目不旁视,真像一只美艳骄傲的火烈鸟,从一群灰头土脸的鹌鹑中间走过。
保镖们都在yin影处站着。他们更没资格。
涂诚看着汪司年这副二五八万的拽样子,忽地觉得这浑透了的夜色清明不少,不知怎么就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