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像是一潭死水的样子,让她这个做妈的,看着就来气。
好像是今年三月份吧,阿墨的情绪开始有了起伏,时喜是怒。
她觉得不太对劲,便约了诗诗去逛街,果然从诗诗口中得知,那个叫唐浅怡的女孩又回来了!
她回来了,那么,就可以解释为什么阿墨房间的镜子,隔三差五地碎掉,需要频繁地请人更换。
因为七年前,阿墨就喜欢砸东西。
七年前,他们还住在滨城的老城区的小巷子里,家里可没有那么多镜子给他痛痛快快地一拳砸碎,惨遭这孩子欺负的是他房间里的那个实木书架。
书架被砸散架了,他们也从贫民窟搬出来了。
她以为只要阿墨做生意成功了,接触到更多更优秀漂亮的女孩子,总会忘记那个唐浅怡。
可,阿墨总是说工作忙,没时间接触女孩子。
她倒也不着急,反正她早就将诗诗安排在了儿子身边,当他的助理。
诗诗是邻居家的孩子,知根知底,优秀漂亮,而且从小喜欢阿墨,这样的姑娘最适合当阿墨的妻子,也省得阿墨哪天领回来一个千金小姐,还要她这个婆婆的受儿媳fu的嫌弃。
如此这般,这一晃眼,七年就过去了。